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南信托”)198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2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核准重新登记,是目前湖南省唯一保留的信托机构,也是湖南省内唯一能够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现有股东为湖南财信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自成立以来,湖南信托以灵活的经营机制,稳健的经营作风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树立了良好的资信形象,创造了连年盈利的经营业绩。累积发放自有资金贷款和投资60亿元,实现利税近7亿元,扶植了近千家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大力支持了省内重点项目和财源建设。尤其自重新登记后,公司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坚持风控优先、合规经营、专业专注、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积极开拓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托业务,基本上形成了以市政基础设施、信贷资产转让、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等为主的信托产品格局,为省内大批企业和项目提供了信托贷款、信托投资、融资租赁、信用担保、财务顾问等优质金融服务。迄今已成功推出了“阳光100”、“长沙经开区”等160多个信托项目,募集资金50多亿元,重点支持了省内园区经济、高科技高成长产业、企业改制重组、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同时公司还先后与10余家省内外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为推进我省新型工业化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2005年公司被评选为中国十大房地产金融创新机构,公司设计的“存贷宝”产品荣获最值得投资的人民币理财产品奖,2006年8月公司发行的封闭基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评为最佳信托计划,同年公司还被综合评定为第四届中国信托行业客户满意最具影响力品牌企业。 面对全面开放的金融市场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局面,湖南信托将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放眼世界,通过构建可持续竞争优势和独特的企业文化,打造内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