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2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皖人银字(86)第025号)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700万元作为资本金,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2月25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合肥分行批准正式营业。·1991年7月27日,经安徽省、市政府协调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同意(银复[1991]327号),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升格为“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9月24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准,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改为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1992年6月又改回成为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其时注册资金增加到1500万元。·1996年9月1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非银司[1996]99号),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并入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变更成为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合肥分公司。注册资金增加到1.5亿元。·2003年12月16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03]122号),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合肥分公司分立重组成立合肥兴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恢复独立法人地位。·2004年1月7日,合肥兴泰信托投资公司揭牌开业,注册资金4.8亿元,是全国信托业第五次清理整顿后,安徽省首家重新登记并开业的信托机构。·2006年10月2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批准(皖银监复[2006]217号),公司注册资本金由4.8亿元增加至5.04亿元人民币。·2007年6月20日,经中国银监会核准(银监复[2007]247号),合肥兴泰信托投资公司名称变更为“合肥兴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按照规定变更业务范围。·2008年5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与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在合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09年2月20日,中国银监会报经国务院批准,批复同意建设银行以现金方式投资控股兴泰信托,并明确重组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