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自治区金融办与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共同组织召开了全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银企对接暨金融扶贫项目签约会。会上,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与自治区扶贫办签署的《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在未来5年内,自治区扶贫办将每年安排扶贫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贫困旗县发展,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以此专项资金作为担保,以10倍的比例放大对贫困旗县的信贷投放,未来5年累计向自治区57个贫困旗县投放300亿元以上的信贷资金。
近 日,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制订了《关于强力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意见》,要求各二级分行和县域支行建立 “一把手”负责制的组织保障,从加强规划建设、完善激励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优化服务网点布局等多个方面,加快金融服务模式探索,不断推出特色金融服务, 因地制宜地采取“公司+农牧户”、“合作社+农牧户”等方式,对农牧户贷款进行集中审查、集中审批和集中贷后管理,在严控各类风险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抓好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投放工作,为更多农牧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现代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