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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组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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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自治区
信息来源:《内蒙古晨报》
据了解,为做好政府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决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准备分批分期发行。此次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债券承销团为2015—2017年所有我区政府现状的承销团。承销团成员目标数量不超过30家。申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2015—2017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金融机构,且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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