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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5-06-16 次浏览分类:盟市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为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根据国家处非联办要求,结合我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际情况,自治区处非办制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包括总则、工作原则、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及职责、监测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九个方面内容。预案按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发案范围、涉案人员、金额和影响程度规定了四级应急响应机制。预案明确了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在自治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盟市、部门按照职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进行处置,并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加强信息线索收集通报,建立非法集资预警监测制度。 自治区非法集资应急预案制定将最大程度的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全区经济金融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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