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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金融创新 支持重点领域助力地方经济稳增长—— 自治区金融办召开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

2015-06-16 次浏览分类:盟市 信息来源:自治区金融办

今年以来,我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国家各项金融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主线,为区域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宽领域、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一)围绕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全力加大信贷支持。我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自治区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机遇,重点加大五大基地建设、城镇化发展、小微企业、“三农三牧”等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5月末棚改贷款余额424亿元,累计承诺822亿元,累计发放476亿元,支持改造户数46万户,支持改造面积4766万平米,惠及人数136万。农业发展银行前5月发放春耕化肥和肉、绒毛等重要农畜产品储备贷款3.1亿元;发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81亿元;发放农牧业加工企业和涉农小微企业贷款47.3亿元。工商银行前5个月累计投放重点工程项目贷款47.33亿元,储备已审批未投放的表内项目55个、贷款总额472.3亿元;已审批未投放的表外项目3个、贷款总额40亿元。兴业银行积极发展绿色信贷,5月末环境金融贷款余额134.3亿元,环境金融客户数61户。邮政储蓄银行支持自治区能源工业重点项目,发放火力发电项目贷款16亿元,发放电力供应项目贷款19.84亿元,发放风力发电项目投放贷款42.16亿元。 截至2015年5月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6132.13亿元,同比增长14.36%,比上年同期提高0.41个百分点;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7238.79亿元,同比增长9.18%,比上年同期提高1.89个百分点。 (二)创新金融服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着力加强金融创新,坚持以产品创新、科技创新为重点,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中国银行推出“商行+投行”模式,推进业务发展。为伊泰、鄂绒、圣牧高科、包钢等集团企业提供企业发债、上市、股权融资、并购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建设银行积极参与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创新,首发高收益私募债,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承销注册10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为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行40亿元中期票据。招商银行首单超短融业务成功发行,牵头为包钢集团发行超短期融资券30亿元;为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发行我区首笔永续债业务,注册金额60亿元,首期发行15亿元。中信银行积极支持“三农三牧”,以“大农业”、“大牧业”、“大旅游”为核心开发了“中信旅游通”、“中信—绿色农业”、“中信—农贷通”等特色金融产品。内蒙古银行与自治区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就自治区初步拟定的环保、交通设施建设、医院等PPP项目已达成多项合作协议,提出了全面的金融服务方案。 自治区金融办于6月8日召开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座谈交流各金融机构在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方面的主要措施和工作安排,听取目前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困难及建议。目前我区银行业面临主要困难:一是存款规模增长缓慢,贷存比过高,影响信贷规模扩大。二是不良贷款率攀升,影响信贷资产质量。三是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影响新增信贷。四是行政审批手续不完备,影响项目贷款落地。金融机构为下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了建议:一是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金融风险的防范。由各级政府主导各家银行形成合力,坚决规避和杜绝擅自抽贷的行为。研究成立协力偿债基金,帮助陷入经营周转困境的企业脱困,维护地方金融生态安全。二是建议利用财政存款增加金融机构可贷资金,建立财政存款的考核分配机制。三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基金、采用PPP模式、资产证券化等途径,拓宽融资渠道,增加可用资金。四是组建大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五是积极争取各家银行总部在信贷投放、化解区域不良信贷资产方面的支持政策。六是建议地方政府研究制定更加优惠宽松的不良信贷资产处置政策。在抵债资产处置方面予以税收优惠,建立金融案件诉讼执行绿色通道,提高处置效率。七是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下放审批权限,确保重点项目贷款资金按时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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